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2月3日   点击人次: 978   

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是商务部直属的国家级投资促进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投资促进政策、实施投资促进专业化服务。在依托政府庞大网络资源的基础上,投资促进事务局本着“创新、服务、严谨、务实”的宗旨和科学的发展观,运用全新的投资促进理念,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促进服务体系,拓展投资促进工作渠道和领域,提供系统、高效、快捷的投资促进服务,成为国内外政府、机构和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5.服从我局派驻海外机构的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至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办公室。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

报名材料包括:《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如涉及集体户口报名期间无法取得的,请提供签字说明),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以及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东后巷28号1号楼,收件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邮编:100710,联系电话:010-64404571,010-64515314。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210日17时止,以邮戳日期(到达北京时间)或快递收件(我单位收件时间)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聘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英语测试成绩×40%

(二)面试

1.面试初试

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岗位面试(初试)人员

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15比例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及以上考生进入面试(初试)。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初试)资格等原因面试(初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初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配性等面试(初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2.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维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质与技能等个人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分别按照面试(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复试)人员。参加面试(初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时,该岗位参加面试(初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复试)。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复试)资格等原因造成面试(复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初试)、面试(复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网站(网址http://cipa.mofcom.gov.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分别按照考生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若考生面试复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复试)成绩小数位的方法进行排序。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复试)人员中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单位网站公告”等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4515347、010-64515314,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4515307。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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