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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

教学科研岗

11K-15K/月 甘孜藏族自治州 博士及以上

职位诱惑:绩效奖金 岗前培训

薪酬福利:五险二金

发布时间:2025年3月7日

点击人次:282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岗位要求:

面向全国引进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投递说明: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发送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形式发送至各对应招聘二级学院邮箱。邮件标题为:招聘二级学院+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姓名。

1.《四川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2.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文件、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的审核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参加考核。考核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第三方的专业认证材料原件1份(在国〈境〉外高校所学课程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的专业认证,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我校代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二级单位通知报考者)。

(二)考核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取专业素质考核+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六、心理测评、准入查询及体检

学校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学校根据《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准入查询的应聘者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学校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七、综合考察

四川民族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川民族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姓名、年龄、报考二级单位、岗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情况、体检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确认通知,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其他描述:

A类博士   安家费自然科学类90万元,社会科学类80万元;税前,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社会科学类30万元

B类博士   安家费自然科学类70万元,社会科学类60万元;税前,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20万元

C类博士   安家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社会科学类50万元;税前,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D类博士  安家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社会科学类30万元;税前,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E类博士  安家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税前,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8万元


高学历人才按聘用合同约定的专业技术职级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执行3年。


学校支持高层次人才组建科研团队,提供团队建设经费
为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团队协作和创新



单位简介
四川民族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情歌的故乡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由原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改建而成。学校环境优美,年平均气温18℃,气候宜人,是省级“园林式校园”。 学校肇始于1985年设立“康定民族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十世班禅大师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学校题写了藏文校名。1992年,学校更名为“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4年,甘孜州农业学校、甘孜州财经学校整合并入。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提示:在微信扫描关注,可以直接投递简历哟

四川民族学院

领域:教育

规模:500-1000人

地址: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